桃園一名趙姓男子(37歲)2001年5月1日到友人家中聚會,凌晨見友人外出買消夜,竟潛入友人姐姐房間性侵得逞,被害人不甘受辱找到趙男擦拭過的衛生紙提告,因其上驗出趙的DNA,加上被害人指証歷,桃園地院日前依強制性交罪判處趙男3年10個月有期徒刑,且因他在被警緝獲前曾犯2次妨害性自主前科,還得接受強制治療。 ● 蘋果日報:https://tw.appledaily.com ● 蘋果動新聞:https://tw.video.appledaily.com ● 蘋果FB: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appledaily.tw ● 加入蘋果LINE:https://goo.gl/Mi2vq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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